
法律
销售条款
本条款适用于 VNFMCG 向企业买家的供货。若某票货已签署的销售合同另有约定,以该合同为准。
1. 本条款适用于谁
VNFMCG 只向企业供货,账户须先核实为在经营的商业主体,之后才开放价格。货物为成品品牌消费品,由您购入并通过自身渠道转售;VNFMCG 既不向消费者销售,也不销售零售数量。所售之物不转让任何经销权或区域许可;若品牌方已在您的市场指定他人,该指定依然有效。
除非某票货已签署的销售合同另有约定,本条款适用于每一份报价、每一笔订单和每一票货。买方自身的采购订单条款不因随订单附上而适用。
2. 价格与报价
向已登录商务账户显示的价格为参考性质,不构成要约。有约束力的价格仅存在于业务部出具的书面报价中,且仅适用于其中载明的品项和箱数、这些品项所用的包装、每个品项凭以走货的原产地单据、交付条件以及其载明的发运窗口。
每份报价都有自己的有效期。过期后必须重新报价,因为其背后的采购价、运费和汇率都会变动,而过期报价一样都不再承载。
3. 订单
当业务部依据有效报价书面确认时,订单即成立。最小起订量按 SKU 设定:已录入的品项在目录中显示,其余由业务部在报价中载明;低于适用数量的订单无法确认。整柜是常规销售单位,拼箱仅在业务部于下单前同意的情况下销售。
已确认的订单仅可经书面同意变更。已为该订单拣选、重贴标或包装的货物,未补偿已发生的工作不得取消。未经您书面同意,我们不会对已确认订单的任何部分替换为不同的产品、包装规格或生产国:若某个品项无法足量供应,我们会在装柜前告知,由您决定接受短缺、等待补足,还是取消该品项。
4. 包装、保质期与样品
订单指名一个包装规格:品牌、包装尺寸与形式、申报生产国以及条码。作为销售标的的是包装规格,而不是品牌名或目录照片。除非报价将某个品项标明为临期货并载明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否则货物发运时申报总保质期的剩余不少于 75%,以提单日期计量;若您的市场以到港计量,则以报价载明的时点计量。
样品箱代表抽取当时的该包装规格:印制的设计稿、标签面板、条码,以及批次和日期编码。它不能证明配方,配方属于品牌方,且不同箱之间不会变化。样品设定的是预期;已确认订单中指名的包装规格设定的才是义务。
5. 交付
销售依据《202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,采用以下四种条件之一:VNFMCG 仓库交货、FOB 胡志明市,或报价中载明的 CFR 或 CIF。仓库交货下,货物在仓库交由您处置时风险转移;FOB、CFR 和 CIF 下,货物在装运港上船时风险转移。CFR 和 CIF 下至指定港口的运费由 VNFMCG 承担,而装船之后的风险不由其承担。CIF 下 VNFMCG 投保的是该规则下卖方的最低档,即合同价值的 110%、协会货物条款 (C);超出部分由您自行安排。
交付日期为善意给出的估计。它取决于该品项采购来源供应商的库存状况、品牌方的生产和促销排期,以及船舶和港口的可用性。对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所致延误,包括港口或海关措施以及承运人延误,VNFMCG 不承担责任。
6. 付款
付款采用电汇或信用证,以美元、欧元或英镑计价。适用于获批账户的信用条件按客户逐一约定,而不是作为统一政策公布,登录后显示在账户区,并在每笔订单的报价中重申。我们的银行信息仅出现在由我们出具的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上: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账户信息并非我们提供,不得据以操作;若您收到任何此类信息,请在付款前先致电业务部。
货物所有权于全额付款时转移。未付款的货物即使已交付,仍为 VNFMCG 所有;账款逾期的账户,其后续发运可被暂停,直至结清。
7. 单据
一票货的单据包分为四组:商业发票和运输单据;装箱单,按 SKU 逐项列明箱数、批号、保质期以及集装箱号和封号;原产地证,对非越南生产的品项则为生产国的原产地单据而非越南单据;以及您市场要求的单据。某票货能随附其中哪些,在下单前书面确认;任何以厂商名义签发的单据均取决于该厂商是否放行。每份单据针对一票货制备、随货同行,并交付给下单的那个商务账户,而不对外发布。
8. 检验与索赔
由第三方进行的装运前检验或装柜检验,包括您指定的检验方,在任何订单上均予接受,费用由您承担。您在到货时检验货物,并在集装箱掏箱后七日内书面提出任何索赔,注明集装箱号、封号、所涉装箱单行次,以及在纸箱被拆散之前拍摄的照片。是七日而不是这个行业惯常写的四十八小时:一个集装箱可能在海关堆场里放上两周才有人打开,而在货物尚未被看到之前就关闭的期限,是披着条款外衣的免责。VNFMCG 就短装、错发 SKU、交付时低于该订单所承诺保质期的货物,以及可追溯到装柜方式的损坏承担责任。
封条破损、缺失或与提单上的号码不符,是该期限的唯一例外:必须在交付时、开箱之前提出,因为一旦开箱,就没有人能说清货物是在航程的哪一侧被动过。索赔成立时,VNFMCG 可自行选择更换受影响的货物或按发票价值出具贷记。在货物已被加工、重新包装或转售之后提出的索赔,无法针对交付时的该批货作出评估。
9. 买方市场的合规
货物进口市场的合规由您负责:注册、标签、进口许可,以及该市场要求的任何认证。注册由记录在案的进口商持有,并由您或您的代理申报。VNFMCG 不能担任《条例》(EC) No 1223/2009 下在欧盟设立的责任人,也不能担任食品标签上具名的欧盟食品经营者,且不保证某个品项在其未被指定用于的市场可以准入。
货物带的是品牌方自己的标签,并按其印制的原样销售。VNFMCG 对货物不作超出该标签所载内容的任何主张,您也不得将其表述为该标签所描述之外的任何东西。
10. 责任
VNFMCG 因任何订单所生的责任,以受影响货物的发票价值为限。任何一方均不就利润损失、合同损失或其他间接或后果性损失对另一方承担责任。
本条款不限制依据适用法律不得限制的任何责任。
11. 适用法律与争议
本条款适用越南法律。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的争议,提交越南国际仲裁中心(VIAC),依其规则以英文裁决。
若某票货已签署的销售合同指定了不同的管辖机构或法律,以该合同为准。
12. 变更
本条款可能更新。适用于某笔订单的版本,是该订单确认时已发布的版本。
最近审阅日期:2026 年 8 月 2 日。
对本条款有疑问
此处任何需要为贵司作不同处理的内容,都可以在下单前而不是下单后商定。请向业务部提出。